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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国家规划矿区内矿权管理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8 11:14:18  浏览:816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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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国家规划矿区内矿权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文件

 
国土资发 [2004] 206 号


 

关于加强国家规划矿区内矿权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家规划矿区内探矿权、采矿权的管理,促进矿产资源开采的合理布局、结构优化和规模开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规划矿区是国家根据建设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为建设大、中型矿山划定的矿产资源分布区域。国家规划矿区内规划矿种的探矿权、采矿权的设立由国土资源部决定。


二、国家依法维护国家规划矿区内已有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国家规划矿区内设立其他矿种的探矿权、采矿权时,应要求申请人提供不对国家规划矿区内规划矿种进行勘查开发的承诺,并严格进行监督管理。


三、国土资源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家规划矿区内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并作为探矿权、采矿权设立的依据。


四、勘查、开采国家规划矿区内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人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案必须符合国家规划矿区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的要求。


五、对于国家规划矿区范围内已有的小型矿山和小矿,应当按照规划的整体布局逐渐进行整合。


(一)对不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或不符合安全、环保部门要求,有关部门提出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矿山,要予以关闭。


(二)对资源已经枯竭的小型矿山和小矿,应依法关闭,注销采矿许可证。


(三)对开采规模低于规划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的小型矿山和小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得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四)对影响规划区整体规模开采布局的矿山,不得再行扩大生产规模。对不能纳入统一开发方案的,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得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五)鼓励国家规划矿区内的小型矿山和小矿通过联合、改组、兼并等方式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道路。


六、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国家规划矿区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和资源的保护,对国家规划矿区要配置专职的矿产督察员,坚决依法取缔无证勘查开采、依法查处越界开采和非法转让行为。对在国家规划矿区内越权发证的行为,要及时彻底予以纠正,同时追究主要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二〇〇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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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核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核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


复函
山西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核准职工退休年龄依据的请示》(晋劳仲函字〔1993〕00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关于企业办理职工退休是以档案中历史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还是以职工身份证,户口本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启用身份证以前,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原则上应以职工原始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
证条例实施细则》发布以后,凡启用了身份证的,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应以职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由此引起的争议,属于职工因享受社会保险发生的劳动争议。根据《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国发〔1987〕69号)第30条的规定,凡属于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实施细则规定的受案范围的,如当事人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1993年4月17日

关于我与利比里亚就保留利驻香港特区名誉领事馆换文的备案函

中国 利比里亚


关于我与利比里亚就保留利驻香港特区名誉领事馆换文的备案函


(签订日期1997年7月11日 生效日期1997年7月1日)
国务院:
  我与利比里亚政府已就“九七”后利在香港特区保留名誉领事馆问题换文达成协议。现送上我方照会(副本)和利方照会(影印件),请予备案。利方照会正本已存外交部。

 附件: 利比里亚就保留利驻香港特区名誉领事馆换文的备案函
     (第CHN—EMB/D.NOTE/008/1997)

利比里亚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利比里亚大使馆向利比里亚共和国外交部致意,并荣幸地收到外交部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七日第LNTG/MFA/855/2—11/’97号来照,内容如下:
  “利比里亚共和国外交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利比里亚大使致意,并谨代表利比里亚共和国政府确认,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利比里亚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名誉领事馆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利比里亚共和国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名誉领事馆,领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

 二、名誉领事可以是协议双方公民或第三国公民,但不得是无国籍者,且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三、利比里亚共和国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委派职业领事后不得再委派名誉领事。

 四、名誉领事应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领事职务,并享有相应的特权与豁免。
  上述内容,如蒙大使馆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复照确认,本照会和大使馆的复照即构成两国政府间的一项协议,并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确认,同意上述照会内容。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印)
                    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于蒙罗维亚